【案情经过】原告赵某丽与第三人张某系夫妻关系,二人于2007年登记结婚。婚姻存续期间,张某自2018年起多次向被告杨某敏转账,包含“520元”、“1314元”等特殊金额,共计110...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赵某甲与第三人张某丙于2007年登记结婚。婚姻存续期间,原告发现第三人张某丙与被告杨某乙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。自2018年1月起,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,通过微...查看详情 >>
【案情经过】原告周某之母苏某生前经营兽药零售业务。自2012年起,被告杜某多次从苏某处购买兽药、饲料等货物用于蛋鸡养殖。2016年9月苏某因病去世后,原告周某作为其女儿继续向被告催...查看详情 >>
原公诉机关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甲,男,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2020年11月15日被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抓获,同年11月16日被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...查看详情 >>
原告:甲,住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张律师,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乙,住许昌市建安区。原告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万元;2、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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